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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

发布日期:2023-02-28    作者:     来源:     点击:

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2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以及2021年、2022年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2021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3月2日10:00至3月6日17:00完成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4),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的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岗位提交确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完成岗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2023年3月4日10:00后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3月9日10:00后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1.笔试科目。此次招聘的笔试分为一般类和医疗类,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其中:

  1)一般类考一科,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主要测评综合知识与基本能力。

  2)医疗类考一科,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主要测评岗位专业知识。医疗类按岗位需求细化笔试科目(见《招聘岗位表》)。

  各科目的笔试内容范围见考试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2.笔试时间。笔试统一安排在2023年3月26日上午9:30—11:00。

  3.笔试地点。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4.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线将于2023年4月17日10: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笔试合格线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统筹考虑市属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划定。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4月17日16:00后公布,考生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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